“拖车费”今起取消 北京提前两月执行“新交规”
时间: 2004/3/3 0:00:00 来源: http://www.qipei.com 浏览量: 354457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我国**部交通**法5月1日正式实施
本报讯 (记者王姝)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昨天宣布,从今天起对违章停车的司机,交警除了依法给予相应的罚款及吊扣驾照的处罚外,拖车时司机不再需要交纳200元拖车费。北京提前两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部分条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是我国**部交通**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与此前相关交通条例比较,此法规没有提及拖车费。新法规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停放地点。
此前,北京一直在按照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车辆物品处理的规定》收取拖车费用: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对机动车驾驶员可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对机动车驾驶员还可以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拖拉2吨(不含)或22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货机动车,每车次收费200元;拖拉2吨或22座以上大型客、货机动车,每车次收费250元。
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张景春说,这次提前两月废止拖车费用,主要是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但这并不表明管理部门会放任违章停车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仍要对违章停车的驾驶员处以“5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的驾驶执照”的处罚。这一处罚措施将一直实施到5月1日,待新法规正式实施启用后,交管部门将按照新的交通法严格处罚相关行为。
昨天下午,在马甸桥附近,记者采访了几位驾车的市民,他们都对拖车费的提前废止表示欢迎。一位姓马的中年男士说,他一直认为拖车费有乱收费的嫌疑,有时候一不小心停错了地方,就要付200元拖车费,实在太高了。但一位交警对此表示忧虑,他说:北京的拥堵局面与车辆乱停乱放有一定关系,乱停乱放只罚5元,会不会助长一些人的违章行为?